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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限药价惹争议 学者呼吁放开管制

2012年06月03日 16:58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财新网】(见习记者 昝馨)5月以来,深圳、北京等城市纷纷表示将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并推行总额预付等新型医保付费方式。然而,有学者提出,总额预付制和现行医药价格管制存在本质冲突。

  5月18日,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在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间利益关系,打破“以药养医”,北京市将以友谊医院作为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与此同时,友谊医院还将试点建立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以期让医院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这与此前深圳公布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思路基本一致。不乏学者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在医院内部调整收入结构,有利于解决当前药价虚高的问题。

  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即对这一做法表示赞成,“当前药品的加成过高,已经成为沉重的负担,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都要解决这一问题”。

  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见解,认为在推行总额预付等新型医保付费方式时,便无需再对医疗服务的价格以及药品价格进行管制,而应由医保付费方与医疗机构通过谈判的方式,探索“打包付费”。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姚岚认为,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等新型付费方式,实际上是要绕开当前对医疗机构价格的管制。“比如说做一个手术,医保定价3000块钱,医院的成本是2000块也好,1000块也好,都按照定价付费3000块,鼓励医院控制成本。如果医院成本1000块钱,付费方就给1000块钱,那医院就没法做了,只能多用药、多检查,做出3000块钱来。”

  姚岚说,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的核心是“结余归己”,把医院节约的2000块钱都给医院,医院的服务行为才会发生改变。“一方面患者可以少吃药、少做检查,另一方面,医生的劳务价值也得到了体现。”姚岚说,“不能按照原来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再去算应该给医院多少钱,否则医院为了挣2000块钱,消耗的可能是6000块钱的资源。”

  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创也表示,如果推行总额预付制,目前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管制都应该放开。“对于医院来说,总额既定的情况下,药品的成本明显高于医疗服务成本,那么医院一定会增加服务,减少用药,这也就提高了医疗服务的价格。”

  杜创认为,最终应该只管医保付费的总额。“至于医院内部使用多少药品,做了多少检查,多少体现医生价值,都是医院内部的事情,政府不应该再过多去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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